2024春季珠海高新區中小學轉學插班注意事項

2024春季珠海高新區中小學轉學插班注意事項

2024春季珠海高新區中小學轉學插班注意事項(一)原則上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 。學生父母婚姻關系變更或學生父母身亡導致法定監護人變更的 , 須提供法定監護人變更證明(人民法院判決書或鎮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書等),依據法定監護人條件審核學生資格,學生法定監護人符合相關要求的予以認定 。

(二)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深化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雀母飳嵤┮庖姷耐ㄖ返挠嘘P要求,從2023年秋季入學的初一新生開始 , 除因戶籍轉移或其他原因按規定辦理外市轉入本市就讀的學生外,報考“名額分配”的考生,應是符合本市中考報考條件且具有該初中學校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按上述規定,目前已在珠海市內就讀的初一學生,若轉學插班到珠海市內其他學校,則沒有同一所初中連續3年學籍,參加珠海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不再享受指標生報考資格 。因此,請申請初中階段轉學插班的學生家長慎重考慮 。


【2024春季珠海高新區中小學轉學插班注意事項】(三)根據《關于印發<珠海市普通中小學學生轉學暫行辦法>的通知》(珠教基〔2008〕29號) , 特別提示已有高新區公辦學校學籍 , 在申請轉入學區內無新購置的完全產權房產,僅進行區內戶籍遷移的學生不予轉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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