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謀職業領取剩余失業保險金標準如何確定?


天津自謀職業領取保險金標準:
【天津自謀職業領取剩余失業保險金標準如何確定?】按照工商營業執照發照時間一次性計發失業保險金 。發照時間在2022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的 , 按新標準計發;發照時間在6月1日前的,按原標準計發 。
政策原文: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實現自謀職業 , 申請領取最多不超過12個月失業保險金的,按照營業執照發照時間一次性計發失業保險金 。發照時間在2022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的,按新標準計發;發照時間在6月1日前的,按原標準計發 。
失業保險金標準:
領取期限處于第一至第十二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由1510元提高到1600元;
領取期限處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個月的 , 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由1470元提高到15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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