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城鄉居民門診統籌起付標準 丹東城鄉居民門診統籌起付標準


丹東城鄉居民門診統籌起付標準
丹東城鄉居民門診起付門檻費每年度累計計算 , 僅需參保人支付一次 。其中,村衛生所10元,其他各級定點醫療機構為50元 。

【丹東城鄉居民門診統籌起付標準 丹東城鄉居民門診統籌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符合醫保政策規定的門診費用 , 一級(含未定級)醫院、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村衛生所報銷比例為55%(原來為50%),傳染病、精神疾病??漆t院參照一級醫院標準執行;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0% 。參保人可以在三級中醫醫院使用門診統籌 , 僅限中醫藥項目,報銷比例參照二級醫院執行,即為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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