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威海市直參保單位社保申報標準


2024年度威海市直參保單位社保申報標準
2024年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按照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應付工資)如實申報 。待2023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公布后,按照政策規定統一對市直參保單位職工繳費基數進行“保底封頂”調整,產生的繳費差額進行多退少補處理 。

(一)企業嚴格按照《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國家統計局令第1號)規定申報,工資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組成;

(二)非財政供養的機關事業單位嚴格按照《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及統籌項目清單》(附件1)、《暫不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及統籌的項目清單》(附件2)申報 。

申報范圍
在市直參加社會保險的機關企事業單位 。
申報期限
機關企事業單位申報期限:2024年1月2日—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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