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疫情期間車輛交通管控規定 廊坊市疫情期間車輛交通管控規定文件

廊坊市疫情期間車輛交通管控規定 廊坊市疫情期間車輛交通管控規定文件

廊坊市公安局發布疫情當下全員核酸檢測期間道路車輛管控規定,以下是公告原文:
廊坊市疫情期間道路通行管控政策提示
廣大市民和司機朋友:針對當前疫情防控形勢,現就廊坊市全員核酸檢測期間道路通行管控政策提示如下:
一、來廊車輛、人員入廊后又離廊的,須持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物資運輸車輛還應持“應急物資進出京調撥(轉運)證明”、“進出河北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或市、縣兩級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制發的“廊坊市疫情防控通行證” 。

二、廊坊市境內車輛及人員非必須不出廊,確有特殊緊急事由離廊的,須持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
三、過檢查站點時,請主動出示身份證、核酸證明、行程卡、健康碼、通行證等憑證 。
疫情防控、人人有責!
感謝您的理解與配合!
【廊坊市疫情期間車輛交通管控規定 廊坊市疫情期間車輛交通管控規定文件】廊坊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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