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起 2024年1月起養老金上調是真的嗎


2024年1月起,無錫市全面施行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即:
在無錫市連續居住滿6個月以上,滿足合法穩定就業或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條件的,可以到經常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為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辦理戶口遷移登記 。
申請人在無錫市連續居住不滿6個月,但符合就業參保等條件的 , 可按原戶籍準入政策申請遷移落戶 。
相關解釋

合法穩定就業:以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為依據予以認定 。其中在企事業單位就業并參加社保的,提供單位參保證明;從事個體經營,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個人參加社保的 , 提供個人參保證明和營業執照 。在已實現戶籍準入年限互認地區參繳社保的,視作在本市參保,但申請落戶時應在本市參保 。
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指購買、自建、繼承、受贈的產權住房和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以及經住建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租賃住房 。其中,擁有產權住房的,提供不動產權證;屬于保障性住房的 , 提供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租賃住房居住的,提供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

【2024年1月起 2024年1月起養老金上調是真的嗎】連續居住半年以上:指在本市連續居住時間達6個月以上,根據申請人在居住地派出所申報的居住信息(以江蘇省居住證系統登記信息為準)與當前申請日期計算滿6個月 。居住地址以系統最新有效登記信息為準 。
共同生活隨遷人員:指與申請人在本市范圍內的同一居住地址一起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相關人員居住信息以江蘇省居住證系統登記信息為依據予以核驗確認 。

遷移落戶地址:按照自有住房優先原則確定落戶地址 。本人或配偶、雙方父母、子女在本市擁有產權住房的,落戶于相關人員產權住房 。本人或配偶、雙方父母、子女在本市沒有產權住房的 , 按不同情形確定落戶地址:居住于保障性共有住房,公房管理單位同意遷移落戶的 , 落戶于該共有住房 , 否則落戶于該共有住房所在地的社區家庭戶;租賃居住,房屋所有權人同意接受落戶的,落戶于該租賃住房 , 否則落戶于該租賃住房所在地的社區家庭戶;憑合法穩定就業條件遷移落戶,無產權住房、未租賃居住,實際居住于單位宿舍的,落戶于居住證登記地社區家庭戶 。
業務受理單位: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業務由申請人實際居住地派出所負責受理 。申請人本人或配偶、雙方父母、子女在本市擁有產權住房,但實際居住在其他地址的,落戶于相關人員產權住房,申請人需向產權住房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 。
還有疑問的,可以撥打0510-82222133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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