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平市2024年中小學生春季學期轉學最新政策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粵教基〔2014〕24號)和《開平市城區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辦理規定(試行)》(開教辦〔2017〕61號)的文件要求,現就2024年中小學生春季學期轉學的辦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按學籍管理規定執行
 ?。ㄒ唬┲行⊙蚣彝デㄒ蘋蚱淥崩磧? ,可辦理轉學 。學籍管理實行“籍隨人走” , 學校不得接收未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入學 , 不得接收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轉入的學生 。轉學均不得變更就讀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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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ㄈ┢脹ǜ咧醒V淶難б匝5燃斷嗤⒛曇斷嘞謂游?。高三原則上不接收轉學學生 。
 ?。ㄋ模┲兄把肫脹ǜ咧校?需有我市戶籍、當年參加我市中考 , 且中考成績達到轉入普通高中學校分數線 。原則上,高二第一學期后,不再受理中職學生轉入普通高中 。
 ?。ㄎ澹┯賞饈∽胛沂〉鈉脹ǜ咧醒? ,須具有我省戶籍,并持有轉出地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轉學證明 。
二、2024年春季學期轉學辦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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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生春季轉學受理時間:
2024年1月8日-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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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家長向擬轉入學校提出轉學申請,由學校收集學生轉學申請資料(申請資料:學生戶口本、出生證、房產證)進行登記,列出轉學理由,將轉學申請名單及申請資料 , 統一于2024年1月19日上報市教育局審批備案,逾期不再受理 。
申請轉入的學生必須出具從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打印的《學生學籍基本信息表》,并由原學校蓋公章確認 。經市教育局審批同意接收的轉入學生辦理轉學手續(紙質學籍和電子學籍),轉入學校辦理好相關轉學手續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電子學籍轉接(調檔) 。
每學期在學期結束前10個工作日內統一辦理一次轉學手續,新學期開學后原則上不辦理轉學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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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街)學校由中心學校統一收集送市教育局辦理 。各完(高)中、直屬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和長師附小、碧桂園學校、金山中學三所民辦學校由學校直接送市教育局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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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轉入學生擬入讀年級的平均班額在班額設置要求(小學≤45,初中≤50,高中≤55)內的,各學校根據學位剩余情況決定是否接收登記 。如學生申請轉入年級的平均班額已滿 , 原則上不予登記 , 如必須登記,則統籌到其他有學位的學校 。
2.各學校要嚴格控制班額情況,申請轉入的學生原則上按戶籍就近入學 。若戶籍(居住地)所在招生區域的學校學位不足,學校應向群眾說明情況,如必須登記,由中心學校匯總上報市教育局(局直學??芍苯幼龊玫怯洸⑸蠄笫薪逃郑?,市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到其他有學位的學校 。
3.學校要嚴格按照相關的學籍管理規定執行,及時通過電子學籍系統辦理轉學手續 。學校不能接收未完成轉學手續的學生,不得接收未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轉入的學生,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
4.為進一步規范轉學行為,切實保障轉學審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城區公辦中小學校的轉學申請采取部門聯審制度,申請轉學的學生資料將送往市相關職能部門審核,經審核屬實方取得申請轉學資格,轉學申請結果以學校通知為準 。若經查核發現以虛假資料申請轉學,將取消其轉學申請資格 。
5.義務教育階段的民辦學校學生轉學,必須嚴格控制班額情況,不得超班額招生,其他流程與公辦學校學生轉學規定一致 。
附:開平市中小學轉學咨詢電話
城區學校(小學)
咨詢電話
三埠中心學校
2395308
達德小學
2387219
新安小學
2286348
東河小學
2385996
中山小學
2385799
逕頭小學
2033989
思始小學
2398257
星光小學
2211707
沿江西小學
2323732
西郊小學
2212893
培育小學
2239751
港口小學
2228281
祥龍學校
2368237
春華小學
2399905
長師附小(民辦)
2213660
長沙中心學校
2335523
譚宏帙紀念小學
2222337
幕村小學
2223334
梁金山小學
2286785
寶源小學
2378001
僑園路小學
2399681
澄江小學
2329850
長沙實驗學校
2338681
翠山湖實驗學校
2882293
風采實驗學校
2289931
特殊教育學校
2399036
【開平市2024年中小學生春季學期轉學最新政策】碧桂園學校(民辦)
2888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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