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教育局赴華南師范大學定點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補充公告


東莞市教育局赴華南師范大學定點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補充公告
根據疫情防控要求,為切實保障廣大考生的健康安全,根據《東莞市教育局2022年上半年赴華南師范大學定點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公告》《東莞市教育局2022年上半年赴省外高校定點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公告》精神 , 經研究 , 補充公告如下:
一、考試安排
(一)推薦考核
推薦考核安排在6月6日晚上—8日上午期間完成,各崗位考試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
(二)統一試講
統一試講安排在6月9日—10日期間完成,各崗位具體試講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試講達標分數線為80分,成績不達80分的不計入總成績,不納入擬聘人員范圍 。
(三)統一筆試
【東莞市教育局赴華南師范大學定點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補充公告】統一筆試地點:華南師范大學(大學城校區)教學樓,考試時間:6月12日14:30—16:00,考生提前半小時到達考場,正式考試后30分鐘不得進場參加考試,開考1小時后才可交卷離場 ??忌稍?月11日10:00后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考試地點、試室號、座位號見準考證 。統一筆試達標分數為60分 , 不達60分的不計入總成績,不納入擬聘人員范圍 。
二、省外高校定點(武漢)專場中未完成的部分崗位延續到華南師范大學專場一并進行 。順延崗位的招聘條件具體見《東莞市教育局2022年上半年赴華南師范大學定點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補充崗位表》,招聘對象、報考時間、報考方式、報考條件、考試方式等與《東莞市教育局2022年上半年赴華南師范大學定點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公告》一致 。

三、其他與原公告不一致的 , 以本公告為準 。
附件1 東莞市教育局2022年上半年赴華南師范大學定點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補充崗位表
長按或掃描二維碼可下載崗位表
附件2 東莞市教育局2022年上半年赴華南師范大學定點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考生疫情防控須知
根據《廣東省2022年人事考試考生疫情防控須知》,制定《東莞市教育局2022年赴華南師范大學定點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考生疫情防控須知》如下 。
為保障廣大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本次赴華南師范大學定點公開招聘考試安全進行,請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試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荚囈咔榉揽卮胧鶕咔樾蝿莺头酪咭髣討B調整,請密切關注考試所在地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 , 積極配合和服從考試防疫相關檢查和管理 。

一、考生分類管理
(一)正常參加考試
粵康碼為綠碼,有考前(包括現場報考及資格審核、考核、統一試講、統一筆試、體檢等五個環節 , 以每個環節開考時間為準,下同)48小時內廣東省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電子、紙質同等效力,下同),現場測量體溫正常(體溫<37.3℃) , 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參加考試情況的考生 。
(二)不得參加考試
1.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以及其他正處于集中隔離、居家隔離、居家健康監測的考生;
2.考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或發生本地疫情地區)所在縣(縣級市、區、旗,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為街道和鄉鎮,未設區的地級市為街道和鄉鎮,下同)或當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閉管理地區旅居史的考生;
3.粵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時內廣東省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考生;
5.現場測量體溫不正常(體溫≥37.3℃),在臨時觀察區適當休息后使用水銀體溫計再次測量體溫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參加考試情況的考生 。
二、考前準備事項

(一)通過粵康碼申報健康狀況
考生須提前14天注冊粵康碼,并自我監測有無發熱、咳嗽、乏力等疑似癥狀 。如果旅居史、接觸史發生變化或出現相關癥狀,須及時在粵康碼上進行申報更新,有癥狀的到醫療機構及時就診排查 , 排除新冠肺炎等重點傳染病 。
(二)考生須按要求提前準備考前48小時內廣東省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
(三)考生需自備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以上級別口罩 。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參加聚集性活動 。本省考生考前14天內非必要不出?。?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 ??忌崆傲私鈴V東和考試所在地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時間,落實核酸檢測等健康管理措施 。
注:①全國疫情風險等級查詢
(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
②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http://www.gov.cn/zhuanti/2021yqfkgdzc/index.htm#/)
2.考生應提前了解考點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線 。
3.因考點內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 社會車輛禁止進入考點 。
4.在考點門口入場時,提前準備好身份證、準考證、粵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考前48小時內廣東省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
三、考試期間義務
(一)配合和服從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點考場期間須全程佩戴口罩,進行身份核驗、考核、試講等環節時需按工作人員指引摘除口罩;
2.自覺配合完成檢測流程后從規定通道前往考場,在規定區域活動,考后及時離開;
3.如有相應癥狀或經檢測發現有異常情況的 , 要服從考務人員管理,接受“不得參加考試”“安排到隔離考場考試”等相關處置 。
(二)關注身體狀況
考試期間考生出現發熱(體溫≥37.3℃ )、咳嗽、乏力等不適癥狀,應及時報告并自覺服從考試現場工作人員管理 。
四、有關要求
(一)考生應認真閱讀本防控須知和《東莞市教育局2022年赴華南師范大學定點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 。考生須打印和簽署承諾書,并在現場報考環節提交給招聘單位 。如違反相關規定,自愿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 。
(二)考生不配合考試防疫工作、不如實報告健康狀況,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虛假防疫證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試資格 。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
五、其他事項
因疫情存在動態變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將作出相應調整,如考前出現新的疫情變化,東莞市教育局將另行發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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