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平市2024年春季學期轉學辦理時間+程序+要求+規定


開平市2024年春季學期轉學辦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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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生春季轉學受理時間:
2024年1月8日-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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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家長向擬轉入學校提出轉學申請,由學校收集學生轉學申請資料(申請資料:學生戶口本、出生證、房產證)進行登記,列出轉學理由,將轉學申請名單及申請資料,統一于2024年1月19日上報市教育局審批備案,逾期不再受理 。

申請轉入的學生必須出具從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打印的《學生學籍基本信息表》,并由原學校蓋公章確認 。經市教育局審批同意接收的轉入學生辦理轉學手續(紙質學籍和電子學籍),轉入學校辦理好相關轉學手續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電子學籍轉接(調檔) 。
每學期在學期結束前10個工作日內統一辦理一次轉學手續,新學期開學后原則上不辦理轉學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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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平市2024年春季學期轉學辦理時間+程序+要求+規定】各鎮(街)學校由中心學校統一收集送市教育局辦理 。各完(高)中、直屬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和長師附小、碧桂園學校、金山中學三所民辦學校由學校直接送市教育局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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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轉入學生擬入讀年級的平均班額在班額設置要求(小學≤45 , 初中≤50,高中≤55)內的,各學校根據學位剩余情況決定是否接收登記 。如學生申請轉入年級的平均班額已滿,原則上不予登記,如必須登記,則統籌到其他有學位的學校 。

2、各學校要嚴格控制班額情況,申請轉入的學生原則上按戶籍就近入學 。若戶籍(居住地)所在招生區域的學校學位不足,學校應向群眾說明情況,如必須登記,由中心學校匯總上報市教育局(局直學??芍苯幼龊玫怯洸⑸蠄笫薪逃郑?,市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到其他有學位的學校 。
3、學校要嚴格按照相關的學籍管理規定執行 , 及時通過電子學籍系統辦理轉學手續 。學校不能接收未完成轉學手續的學生,不得接收未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轉入的學生,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
4、為進一步規范轉學行為,切實保障轉學審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城區公辦中小學校的轉學申請采取部門聯審制度,申請轉學的學生資料將送往市相關職能部門審核,經審核屬實方取得申請轉學資格,轉學申請結果以學校通知為準 。若經查核發現以虛假資料申請轉學,將取消其轉學申請資格 。
5、義務教育階段的民辦學校學生轉學 , 必須嚴格控制班額情況 , 不得超班額招生,其他流程與公辦學校學生轉學規定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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