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島內自建房出售 廈門島內新建商品房銷售方式及要求


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關于進一步明確思明區湖里區新建商品住房銷售有關事項的通知
銷售方式及要求

(一)意向登記購房人數少于可售房源數1.2倍的
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先組織《購房意向人登記名冊》內的人員 , 按照優先購房人和普通購房人兩個類別先后組織選房銷售,未在《購房意向人登記名冊》內的人員不得參加首批選房銷售活動 。首批意向登記人選房銷售后,剩余房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繼續組織銷售,須通過意向登記系統登記 。意向登記購房人、合同簽訂人必須保持一致 。


(二)意向登記購房人數不少于可售房源數1.2倍的
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方案》組織實施 。其中 , 搖號和選房流程調整為:
1.優先購房人搖號后,先組織優先購房人按照搖號排序結果選房銷售;
2.普通購房人搖號,按照剩余可售房源數量的1.3倍搖出相應數量的號碼 , 再組織普通購房人按照搖號排序結果選房銷售 。
【廈門島內自建房出售 廈門島內新建商品房銷售方式及要求】剩余房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向已登記未搖號入圍的意向登記購房人銷售,剩余房源的銷售方案需報住房主管部門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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