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還能領失業金嗎?


答:可以再次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 。
計算方式: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

【天津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還能領失業金嗎?】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
(一)失業前累計繳費滿一年不滿三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六個月;
(二)失業前累計繳費滿三年不滿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
(三)失業前累計繳費滿五年不滿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
(四)失業前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 ,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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