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金怎么發放?


南陽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金怎么發放?
獎勵扶助金由省財政廳和省衛生計生委確定的金融機構統一代理發放,以個人為單位,每年發放一次 。資金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

【南陽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金怎么發放?】獎勵扶助資金由省、市、縣財政納入年度預算,按基本標準的60%、20%、20%的比例分級負擔;財政直管縣按照省、縣財政80%、20%的比例分級負擔 。

獎勵扶助對象
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對象以個人為單位 , 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一)具有本省戶籍的城鎮居民或戶口遷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領取退休金(養老金)的原本省城鎮居民;
(二)沒有違反計劃生育號召和政策法規生育且目前現存一個子女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
(三)年滿60周歲;
(四)未享受外省(區、市)同類獎勵與扶助、國家計劃生育特別扶助以及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扶助 。
獎勵扶助對象的確認程序和具體政策解釋由省衛生計生委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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