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核酸檢測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調整通知

河北省核酸檢測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調整通知

2021年1月18日河北省醫療保障局、河北省衛生健康委發布調整核酸檢測相關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的通知,自1月20日起執行新的收費政策,公告原文如下:
【河北省核酸檢測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調整通知】河北省醫療保障局、河北省衛生健康委
關于調整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等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區管 委會公共服務局,省直各醫療機構:
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經研究,現將調 整后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等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政策通知如下:
一、調整后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等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詳見附件)為最高指導價格,不得上浮 , 下浮幅度不限 。
二、醫療機構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向患者提供服務并收取費用, 規范自身價格行為,及時做好信息系統更新維護和價格公示等相 關工作 。
三、各單位要落實責任,確保政策平穩實施 , 并密切關注政策 執行情況,跟蹤政策實施效果 。
本通知自2021年1月20日起執行,此前價格政策與本通知 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
河北省核酸檢測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調整通知

文章插圖
河北省醫療保障局
河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1月18日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