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朋友圈賣煙花爆竹涉嫌違法 朋友圈出售煙花爆竹


【泰州朋友圈賣煙花爆竹涉嫌違法 朋友圈出售煙花爆竹】問:泰州朋友圈賣煙花爆竹涉嫌違法?
答:“如果通過微信朋友圈販賣煙花爆竹的量較大,將涉嫌非法經營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 , 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 , 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br />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對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的 , 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 并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對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非法運輸活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 并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轉發也要擔責 。很多人會幫朋友轉發此類廣告,一旦所銷售的煙花爆竹出現問題 , 售賣方、轉發者均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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