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廉租房常態化申請配租流程+補助標準


廈門廉租房常態化申請配租流程及補助標準要求
(一)申請受理
1.申請人填寫《廈門市保障性租賃房申請表》,在日常受理時間內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提交完整的申請材料 。
2.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申請家庭的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 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家庭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家庭應當在收到上述告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補正全部材料,補正材料的時間不記入受理期間計算 。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或者申請家庭未在規定期限內補正全部材料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家庭 。
3.申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按規定填寫的《廈門市保障性租賃房申請表》;
 ?。?)申請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明、住房證明等材料,具體按《廈門市保障性租賃房優先、適當優先、單列分配及低收入家庭常態化申請材料提交指南》(附件)提供;
 ?。?)申請家庭對其申報的相關信息和提交資料的真實性作出的書面承諾,及申請家庭簽署的同意接受有關部門對其家庭人口、婚姻、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的聲明;
4.按規定可以作為優先分配、適當優先分配、單列分配對象及申請之日前3年均經民政部門認定為低收入家庭的申請家庭,應當在申請時提供相關材料證明其可以作為常態化申請分配分配對象,未提交上述證明材料的,無法作為常態化對象受理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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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作出受理決定后 , 對申請家庭的人口、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進行入戶調查核實,并將調查核實情況在社區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
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根據調查核實情況和公示情況,在本批次申請截止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及申請家庭的人口、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是否符合規定進行審查,并將申請材料及初審意見報送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 。
申請家庭實際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有義務配合戶籍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進行協助調查工作 。
2.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在收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報送的申請材料及初審意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公安、民政、市場監管等部門發出申請家庭的人口、婚姻、戶籍、收入(資產)等情況的協助調查函,公安、民政、市場監管等部門自收到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的協助調查函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反饋核查結果 。
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自收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報送的申請材料及初審意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根據協查結果對申請家庭的人口、婚姻、戶籍、收入(資產)等情況進行復審,對申請家庭租金補助比例進行核定,并將申請材料及復審意見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 。

3.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自收到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的申請材料及復審意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發出申請家庭住房情況的協助調查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在收到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的協助調查函之日起8個工作日內書面反饋核查結果 。
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自收到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的申請材料及復審意見之日起33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結果 。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將本批次的審核結果通過指定的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復核,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申請人 。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確認保障性租賃房輪候資格 。
4.申請審核期間,若申請分配流程有調整的,以屆時調整后的流程及時限要求為準 。
5.申請家庭自行申報的優先分配、適當優先分配、單列分配情形 , 以最終審核結果為準 。經審核不屬于優先、適當優先、單列分配及申請之日前三年均被民政部門認定為低收入家庭情形的 , 確認不符合申請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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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據各批次的確認輪候資格和房源供應情況 , 制定選房方案,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后以《選房手冊》形式公布執行 。選房手冊應當包括本批次選房的申請名單、選房順序、房源清單、選房規則、具體時間及地點安排等 。

2.申請家庭應當按照本批次《選房手冊》的規定參加選房 。
3.申請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其申請家庭順序號失效:
 ?。?)未按《選房手冊》規定參加選房的;
 ?。?)未按《選房手冊》規定簽訂《選房確認書》的;
 ?。?)簽訂了《選房確認書》,但未在規定時間內與市住房保障中心或者運營企業簽訂合同的 。
4.選房及相關手續辦理
 ?。?)市住房保障中心向取得輪候資格的申請家庭發放《選房通知書》,組織申請家庭按《選房手冊》中的選房順序依次辦理選房手續 。
 ?。?)待所選房源具備交房入住條件時,申請家庭應當與市住房保障中心或者運營企業簽訂保障性租賃房租賃合同,租金標準將按合同簽訂時執行的租金標準確定 。申請家庭應當與戶籍所在地的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簽訂租金補助合同 , 租金補助合同期限不得超過租賃合同期限 。
 ?。?)申請家庭按市住房保障中心或者運營企業發出的《交房入住通知書》載明的時間辦理交房入住手續 。
 ?。?)市住房保障中心在申請家庭辦理選房或者交房手續前對申請家庭成員的住房狀況進行復核 。經復核 , 住房狀況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撤銷申請家庭的輪候資格 。
5.配租的房型標準為:
 ?。?)1人戶可以配租一房型;
 ?。?)2人戶及夫妻帶一個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二房型;
 ?。?)3人及以上戶(不含夫妻帶一個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三房型 。
6.保障性租賃房租金補助按照申請家庭的家庭收入水平分檔執行,具體為:
 ?。?)屬于中等偏下收入申請家庭,家庭收入為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控制標準以上的 , 按保障性租賃房市場租金標準的40%予以補助;
 ?。?)屬于低收入申請家庭,家庭收入為低收入家庭收入控制標準0.5倍以上的 , 按保障性租賃房市場租金標準的70%予以補助;
 ?。?)屬于低收入申請家庭,家庭收入為低收入家庭收入控制標準0.5倍及以下的,按保障性租賃房市場租金標準的80%予以補助;
 ?。?)屬于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及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申請家庭的,按保障性租賃房市場租金標準的90%予以補助 。
前款第(1)、(2)、(3)項中的家庭收入是指申請家庭在首次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或者申請續租之日前3個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 。
7.申請保障性租賃房不同檔次租金補助的家庭收入標準,按照申請家庭提交申請時施行的《申請社會保障性租賃房和市級公共租賃住房涉及的本市戶籍家庭住房困難標準住房保障面積標準和家庭收入(資產)標準》執行 。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含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的家庭收入標準具體為取得民政部門核發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確認告知書》《準予廈門市基本生活保障通知書》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并在有效期內 。
【廈門廉租房常態化申請配租流程+補助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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