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宅區樓宇改名申報所需材料一覽

杭州住宅區樓宇改名申報所需材料一覽

杭州住宅區樓宇改名申報所需材料一覽
【杭州住宅區樓宇改名申報所需材料一覽】◆《住宅區、樓宇更名審批表》;
◆ 原申領的《地名使用批準書》;
◆ 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并提供業主大會決議;
◆ 社會影響較大 , 專業性、技術性較強以及與群眾生活的密切相關的地名,還應該組織開展綜合評估、專家論證、征求意見并提交相關報告 。

相關內容: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杭州市進一步下放建設工程項目相關市級審批和管理權限實施方案的通知》(杭政辦函﹝2014﹞117號),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將杭州市范圍內(淳安、建德、桐廬除外)除市級政府投資、跨行政區域或流域 , 西湖風景名勝區等重要區塊以外的住宅區、樓宇命名(更名)審批工作委托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蕭山區、富陽區、余杭區、臨平區、臨安區住建部門辦理 。淳安、桐廬、建德住建部門負責其行政區域內住宅區、樓宇命名(更名)的審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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