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期云南省職工醫療互助活動二次補助標準一覽


第二十期云南省職工醫療互助活動二次補助標準
凡參加本期醫互活動的人員,在基本醫療保險、大病補充保險、醫療救助、醫互活動補助和工會救助保障后,個人負擔剩余費用(以云南省職工醫療互助管理系統數據為準) 。
(一)超過10萬元(含)不足20萬元的,按照個人負擔剩余費用的20%給予“二次補助”保障;

(二)超過20萬元(含)的 , 按照個人負擔剩余費用的40%給予“二次補助”保障 。
連續參互2期(含)以上的人員每增加1期增加1個百分點的補助,最高增加10個百分點 。
“二次補助”保障最高不超過50萬元 。
【第二十期云南省職工醫療互助活動二次補助標準一覽】“二次補助”需本人或其直系親屬提出書面申請方能給予辦理,具體辦理審批流程由云南省職工醫療互助中心在第二十期云南省職工醫療互助活動補助審批規定進行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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