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相關問答

一 《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相關問答

一、《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規范哪種車輛的管理?
答:本條例僅規范電動自行車的管理,電動三輪車、四輪車的管理不在本條例的規范范圍內 。
根據《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是以車載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腳踏騎行能力,能實現電助動或/和電驅動功能的兩輪自行車 。
二、為什么制定《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
答:近年來,電動自行車以其經濟、便捷等特性成為群眾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我省是電動自行車銷售和使用大?。?目前保有量約有2500萬輛 , 每年銷售近200萬輛,存量電動自行車中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以下簡稱非標電動自行車)約占70%,電動自行車在便利群眾生活的同時 , 也衍生出一系列交通秩序和安全問題 。為了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 , 引導文明出行 , 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 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火災事故,保護公民人身和財產安全 ,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制定出臺了地方性法規《條例》,并建立了電動自行車登記制度和過渡期制度 , 對電動自行車進行分類管理,對非標電動自行車設置3年過渡期,過度期結束,禁止其上道路行駛,從而穩步淘汰非標電動自行車 。
三、《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屬于哪個層級的法律?何時實施?
【一 《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相關問答】答:屬于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將于2022年5月1日實施 。
四、電動自行車管理主要涉及哪些內容?

答:涉及到電動自行車的生產、銷售、使用、維修、登記、通行、租賃經營、停放、充電等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
五、電動自行車登記由哪個部門辦理,是否收費?
答:《條例》規定,電動自行車登記由社區的市、縣(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 。不收費 , 免費登記上牌 。
六、登記上牌能發揮什么管理作用?
答:通過登記和發放不同號牌,可以將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和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進行區分,實現分類管理 。《條例》規定6個月的集中上牌期限屆滿后,不再給非標電動自行車上牌,控制其增量,經過三年過渡期逐步淘汰在用非標電動自行車,消減其存量 。通過登記上牌,能起到支持合標、擠壓非標、打擊非法的作用 。此外,通過登記上牌實現人車綁定,對于偵破電動自行車肇事逃逸交通事故和預防電動自行車盜竊案件及返還財物也有很大幫助 。

七、申請電動自行車登記,應當交驗電動自行車,并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電動自行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電動自行車購車憑證或者其他來歷合法合規證明;
(三)電動自行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 , 且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 。
八、沒有“電動自行車購車憑證或者其他來歷合法合規證明”等材料可以上牌嗎?
答:考慮到有些在用電動自行車所有人因為時間久遠,發票丟失或從未開具過發票、收據等情況,對在用電動自行車具體辦理登記時,將采取個人承諾等方式解決這一問題 。
九、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如何選號?
答:號牌號碼按先后順序依次發放,不能隨意選取 , 也不實行隨機選號 。
十、如何保障全省2500萬輛電動自行車在6個月內登記上牌?
答:考慮便民和效率,公安機關依托互聯網開發了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系統,委托公安派出所、鄉鎮或者街道辦事處政務服務點、警郵合作服務網點、警保合作服務網點、銀行網點、電動自行車銷售點等代辦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 。同時開發了手機app、微信公眾號等實現掌上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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