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戶籍在無錫辦理臨時身份證可以通辦嗎?


不可以!
1、外省戶籍人員的臨時居民身份證不能跨受理點辦理 。也就是說,只能在申請人辦理申(補、換)領居民身份證業務的受理點申請 。
2、臨時居民身份證不能單獨申請 , 只能在辦理申(補、換)領居民身份證后,在居民身份證未拿到前申請 。臨時居民身份證有效期為3個月,每證10元 。

【外省戶籍在無錫辦理臨時身份證可以通辦嗎?】申領材料:

省內戶籍人員:須隨身帶好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江蘇省居住證等其中之一) 。
外省戶籍人員:須隨身帶好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江蘇省居住證等其中之一)和證明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證明材料(江蘇省居住證、勞動合同、營業執照、租房合同、房產證、帶有相片的學生證或學籍證明等其中之一) 。

未滿16周歲公民:由監護人陪同代為辦理,須交驗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如未登記父母子女關系,則須提交申請人出生醫學證明或其他證明監護關系的材料);如系跨省通辦,則還須提交申請人合法穩定就學或居住的其中一項證明材料(證明材料盡可能提供帶有相片的證件,如學生證或帶有相片的在讀證明等,方便戶籍地公安機關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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