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身份證首次申請辦理條件及流程 肇慶身份證首次申請辦理條件


肇慶身份證首次申請辦理條件
辦理對象
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肇慶市戶籍居民
辦理條件

1.年滿十六周歲的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
2.未滿16周歲的公民可自愿申領,由監護人攜同前往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領居民身份證 。
辦理流程
【肇慶身份證首次申請辦理條件及流程 肇慶身份證首次申請辦理條件】
1.申請 。申請人到治安部門窗口現場提出書面申請,根據辦事指南提交申請材料 。
2.受理 。窗口工作人員當場核驗申請材料 。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且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 , 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執》;申請人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齊補正材料;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的,告知其不予受理的理由,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并將材料退還申請人 。

3.審查 。業務受理后,實施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在審查過程中發現材料需補正的,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 。
4.決定 。經審查,實施部門作出準予許可或不予許可的決定 。
5.制證 。對準予許可的,出具決定文書;對不予許可的,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許可的原因 。
6.送達 。根據申請人意愿 , 通過在線查詢、到窗口自取或郵寄的方式,將決定結果送達申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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