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人社局發布2024兩節期間穩崗促發展十一條措施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4年兩節期間穩崗促發展十一條措施的通知

福州人社局發布2024兩節期間穩崗促發展十一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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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進一步助力企業生產,穩定預期,提振信心,根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實施2024年兩節期間“就在八閩”拓崗穩工促發展六條措施的通知》(閩人社文〔2023〕152號)部署 , 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用工服務
(一)開展用工監測 。2024年1月18日起至3月底,對我市5000家企業(含納入榕委辦〔2017〕10號的重點企業、龍頭企業、部分規上工業企業、限上商貿服務業企業、各縣(市)區、高新區認定的重點企業等)持續開展用工需求摸底,動態監測企業開工、員工在崗、返崗及缺工情況,跟進掌握企業招聘崗位數量、工資、工時變化等,加強用工形勢分析研判;各縣(市)區應根據地方產業發展情況設立重點項目、重點企業、重大工程就業服務專員,摸清用工需求,建立工作臺賬,一企一策,一對一開展對接服務,幫助解決用工問題 。
(二)搭建對接平臺 。加強崗位信息集中收集,及時掌握各類用工主體特別是中小微企業、民營企業、“專精特新”企業招聘崗位和零工需求信息 。2月19日(正月初十)起,啟動“好年華 聚福州”2024年高校畢業生系列招聘活動;推出各類行業性、區域性和針對不同求職群體的線上線下專場招聘會;持續開展“人社局長入企直播帶崗”“就業直通車”“周周線上招聘會” 。
(三)深化中西部勞務協作 。繼續在中西部省份實施“10 20 100”勞務協作基地建設工程 , 對符合條件的,予以一次性8萬元建站補助及每年6萬元運行補助 , 所需資金從市、縣(市)區就業補助資金列支 。依托勞務協作基地發布崗位信息,繼續開展“春風行動”,春節后“點對點”包機包列包車活動,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 。鼓勵各縣(市)區按省人社廳 財政廳《關于規范省級省際勞務合作的通知》(閩人社文〔2015〕389號)要求,推薦參評省級勞務協作基地 。
二、鼓勵穩工穩崗
(四)對春節期間連續生產企業予以一次性穩就業獎補 。對經工信部門、人社部門認定,積極采取措施穩定職工隊伍,2024年一季度保持連續生產的重點企業、“鏈主”企業,對非福州籍員工按照300元/人標準發放一次性穩定就業獎補,單家企業補助資金上限為10萬元,其中“鏈主”企業補助資金上限提高至20萬元 。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 。
(五)拓寬用工渠道 。鼓勵企業開展用工調劑,2024年1月1日至2月29日 , 對通過調劑用工形式輸轉員工穩定就業1個月以上的企業、各類用工調劑平臺,按每人500元標準予以補助 , 單家企業獎補資金上限10萬元 。關注 “兩節”期間 , 文旅、住宿、餐飲、交通運輸等行業企業用工需求 , 加大靈活用工崗位信息、求職信息匯集、發布力度 。各縣(市)區應加強零工市場推廣運用,部署工業園區人力資源服務網點密集開展招聘對接活動,促進本地富余勞動力與用工企業有效對接 。
(六)落實引工獎補 。2024年一季度,對為我市各類企業引進新勞動力穩定就業1個月以上的社會機構(含商會)、企業“老帶新”員工(老員工“以工引工”),按人均500元標準,予以引工獎勵,單家企業獎補資金上限20萬元 。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 。
(七)給予重點企業外出招聘補貼 。對規模以上企業及列入市政府重點企業、重點項目以及參加市、縣(市)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組織赴省內、外東西部勞務協作、山海勞務協作、校園招聘等活動,或經市、縣(市)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審核同意到異地參加或舉辦招聘活動的,按每家企業省外3000元/次、省內1000元/次一次性補助 , 每家企業每年最多補助2次(參加寧夏固原勞務招聘按實際次數補貼) 。所需資金從縣(市)區就業補助資金列支 。
(八延續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實施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對政策實施期限為 2023年12月31日的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一次性擴崗補助等政策提高辦理效率,確保2024年一季度前兌現到位 。
加強校企合作 。支持企業通過企校合作等方式,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校企雙師聯合培養”的企業新型學徒培訓,符合規定的,按照中級工班每人每年5000元 , 高級工班每人每年6000元予以企業補貼 , 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或失業保險基金支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資金列支 。鼓勵我市職業院校畢業年度學生到我市誠信用工企業實習,并按照300元/人予以實習補助,補貼期限為3個月 。所需資金從縣(市)區就業補助資金列支 。
三、做好服務保障
)開展“暖農民工”系列活動 。各縣(市)區人社部門應積極會同工會、工商聯、企聯、在榕商會等有關部門 , 定制“兩節”期間農民工“暖心禮包”,開展系列送溫暖活動,營造“暖心留人”“歡樂過節”良好氛圍 。
(十一)保障用工權益 。各縣(市)區要指導用人單位根據生產情況和農民工個人意愿,合理安排春節期間在崗農民工休息休假 , 依法依規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各級人社部門要暢通舉報投訴渠道 , 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 。
各縣(市)區要充分發揮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用,凝聚各成員單位合力 , 共同做好拓崗穩工各項工作 。要充分利用新媒體手段,以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廣泛開展系列宣傳 , 送政策、送崗位、送服務,切實把政府的政策轉換為企業、群眾獲得感和幸福感 。市人社局將強化工作督導,及時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 。各縣(市)區在活動開展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市人社局報告 。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月10日
【福州人社局發布2024兩節期間穩崗促發展十一條措施】政策來源:https://www.fuzhou.gov.cn/zgfzzt/srsj/fzrs/gzdt/202401/t20240111_47553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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