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就業困難人員創業補貼申請條件是什么?


【達州就業困難人員創業補貼申請條件是什么?】達州就業困難人員創業補貼申請條件
一、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
二、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就業困難人員(脫貧人口放寬至6個月),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

拓展內容
什么是就業困難人員?
1.大齡人員: 申請認定時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 。
2.殘疾人員: 持有我國《殘疾人證》的人員 。
3.低收入家庭人員: 家庭成員人均收入和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城鄉低收入標準的城鄉居民家庭的人員 。
4.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人員: 申請認定時已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人員 。
5.省政府規定的其他人員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