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更換駕駛證地點 承德駕駛證使用常見問題匯總

承德更換駕駛證地點 承德駕駛證使用常見問題匯總

1. 對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審驗有哪些規定?
答: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審驗的情形包括兩種:
一是 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 , 應當到公安交管部門接受審驗 。但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周期的審驗 。審驗時,駕駛人應當填表如實申報身體條件,不需要提交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 。
二是 駕駛證轉到異地或者有效期滿換證時,應當到公安交管部門接受審驗 。審驗時,駕駛人應當提交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 。
需要提醒的是,駕駛人沒有按照規定參加審驗仍駕駛機動車的,公安交管部門將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部分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如果沒有駕駛大中型客貨車需求的,可以主動申請降為小型汽車駕駛證,避免因逾期未審驗受到相關的處罰 。
2. 對小型汽車、摩托車等駕駛人審驗有哪些規定?
答:小型汽車、摩托車等車型駕駛人審驗的情形有兩種:
一是 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駕駛證的,應當在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到公安交管部門接受審驗;

二是 駕駛證轉到異地或者有效期滿換證時,應當到公安交管部門接受審驗 。需要提醒的是 ,駕駛人沒有按照規定參加審驗仍駕駛機動車的,公安交管部門將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
3. 對駕駛人審驗有哪些內容?
【承德更換駕駛證地點 承德駕駛證使用常見問題匯總】答:公安交管部門將審驗駕駛人的交通違法和事故處理、身體條件、違法記分和記滿12分后參加學習教育等情況 。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有違法記分,以及小型汽車、摩托車等車型駕駛人發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駕駛證的,在接受審驗時應當參加不少于三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文明駕駛、應急處置等知識學習,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
4. 駕駛證轉入換證時已審驗的,記分周期結束后是否還需要再審驗?
答:駕駛人辦理轉入換證時應當按照規定參加審驗 。轉入后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前 , 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產生新記分的,以及其他車型駕駛人發生死亡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的,應當在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再次參加審驗 。在辦理轉入換證審驗時已經參加學習教育的,再次審驗時不需要參加學習教育 。

5. 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在139號令實施前的記分是否作為參加審驗的依據?
答: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 , 2013年1月1日之前發生違法行為及記分,不作為是否參加審驗的依據 。2013年1月1日之后發生的違法行為及記分,作為是否參加審驗的依據 。
6. 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參加審驗時是否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答: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參加審驗時只需填表自主申報身體條件情況,不必再到醫院進行體檢 。但在辦理有效期滿換證和轉入換證業務時,還需要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 。
7. 辦理哪些駕駛證業務需要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答:駕駛人辦理以下業務時,需要提交縣級以上或者部隊團級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
一是 初次申請駕駛證和申請增加準駕車型 。
二是 持軍隊、武警部隊、境外駕駛證換證,有效期滿換證,以及辦理外地駕駛證轉入換證業務 。
三是 因身體條件變化主動申請駕駛證降級換證 。四是 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駕駛人,每年提交一次身體條件證明;持有準駕車型為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駕駛人 , 每三年提交一次身體條件證明 。
需要提醒的是, 持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的人應當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 。
8. 持有境外、軍隊、武警部隊駕駛證換證的,是否納入實習期管理?
答:對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和增加準駕車型的,納入實習期管理 。持有境外、軍隊、武警部隊駕駛證換證的駕駛人因已有駕駛經歷,換領駕駛證后不納入實習期管理 。
9. 實習期管理有哪些新規定?
答:嚴格駕駛證實習期管理,有助于新駕駛人文明禮讓、安全守法駕駛意識和習慣的養成 。為加強新駕駛人的管理,139號令進一步完善了駕駛證實習期管理制度:
一是 將增駕新取得大型客車、中型客車、牽引車等駕駛證的駕駛人一并納入實習期管理 。
二是 要求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時,必須由持相應或者更高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 。
三是 駕駛證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將予以注銷實習車型的駕駛資格 。四是 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實習期結束后,要參加安全文明駕駛等知識考試 , 接受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五是 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違法記6分以上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注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
需要提醒的是, 實習期駕駛人駕車時需要在車身后部粘貼實習標志 。
10. 新的實習期管理規定如何執行?
答: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只有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請或增駕取得駕駛證的,才執行139號令有關實習期的管理規定 。對之前已取得駕駛證,到2013年1月1日后實習期未結束的 , 仍執行原實習期管理規定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