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結婚的疾病有哪些 有哪些禁止結婚的疾病

不可以結婚的疾病有哪些 有哪些禁止結婚的疾病


1、嚴重遺傳性疾病 。
2、指定傳染病 。
3、有關精神病 。
4、經婚前醫學檢查 , 醫療保健機構應當出具婚前醫學檢查證明 。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 , 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
【不可以結婚的疾病有哪些 有哪些禁止結婚的疾病】(《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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