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發布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規范


福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發布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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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發布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規范】各縣(市)區教育局,高新區教衛局、省市屬義務教育學校:
為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范民辦學校招生工作
為貫徹落實上級部門有關文件要求,規范民辦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2024年起 , 優先滿足學校所在縣(市)區學生入學需求 。具體實施辦法以當年招生意見為準 。
二、調整部分市屬生源爆滿學校招生辦法
1.調整福州三中晉安校區新辦校升學政策 。因福州三中晉安校區生源爆滿,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因新取得福州三中晉安校區對口小學片內二手房產(不含已簽訂房產交易合同并辦理網上備案但未取得產權證)而符合片內生條件的五城區其他小學畢業生,不再允許按照回新辦校升學政策升入福州三中晉安校區 。
2.調整福州教育學院附屬第三小學入(轉)學政策 。為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緩解福州教育學院附屬第三小學生源爆滿的問題,在片內生條件的基礎上,實施“新取得房產需落戶三年方可入學”政策 。即:
入學安排 。本通知發布之日之后在學校片內取得二手房產的家庭(不含此前已簽訂房產交易合同并辦理網上備案但未取得產權證的情況)應同時持有片內戶口簿與房產證三年及以上,孩子方可劃片入學(本通知發布之日之前取得的不受此限) 。本通知發布之日之后取得以上片內房產的滿足學校其他劃片條件但落戶未滿三年的適齡兒童由倉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
轉學安排 。因家庭遷移落戶、新入戶等情況要求轉學回福州教育學院附屬第三小學就讀的學生,在符合新取得房產需落戶三年入學政策情況下,按照《福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轉學辦理工作的通知》(榕教綜〔2018〕310號)轉入年級有學位的予以接收,學位已滿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
三、強化隨遷子女多孩家庭子女入學關懷
為支持國家三孩政策落地,提高具備參加五城區公辦小學電腦隨機派位條件的多孩家庭隨遷子女搖中同校概率,多孩家庭隨遷子女其哥哥(姐姐)所在學校為弟弟(妹妹)填報的第一志愿時享受次優先等級 。同時 , 鼓勵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結合本地情況,進一步探索出臺多孩家庭隨遷子女同校就讀措施,解決其家庭多處接送子女實際困難 。
四、加強招生工作組織宣傳
1.加強民辦學校招生組織 。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在學生家長填報志愿前,要明確并公開民辦學校地址、收費標準、住宿條件等信息,各小學應將上述信息宣傳到位,讓學生家長提前充分了解學校情況,充分考慮,理性填報志愿,避免出現學生搖中后退檔的情況,影響招生工作有序進行 。
2.加強招生政策解讀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義務教育學校要做好招生政策解讀宣傳 , 嚴禁違規跨區域招生 。嚴格落實“一人一籍,籍隨人走”要求,禁止接收寄讀生 。
福州市教育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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