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鹿城區白鹿人才公寓申請對象 鹿城人才公寓申請條件

溫州鹿城區白鹿人才公寓申請對象 鹿城人才公寓申請條件

溫州鹿城區白鹿人才公寓常態化配租申請對象
申請人全職在鹿城區用人單位工作 , 已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全職工作合同,申請時已以用人單位的名義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金1個月以上,本人及配偶在市區均無住房 。本人或配偶已享受過市、區人才住房優惠政策的不能申請 。

申請人為在我區用人單位(房地產企業除外)工作的ABCDEF類層次人才,其中企業和民辦非企業機構主要稅收地須在鹿城 。
A、B、C類人才配租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租賃期限內免租金
D、E類人才配租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
F類人才配租面積不超過4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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