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居民醫保 紹興職工醫保參保征繳常見問答

紹興市居民醫保 紹興職工醫保參保征繳常見問答

Q1:我市職工醫保參保對象有哪些?
答:紹興市行政區域內的下列單位和個人應參加職工醫保:
(1)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
(2)各區、縣(市)行政區域內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具有各區、縣(市)戶籍的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醫保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
(3)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
(4)在就業地辦理就業登記人員;
(5)其他按規定參保的人員 。
Q2:什么是靈活就業人員參保?
答:靈活就業人員是指各區、縣(市)行政區域內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 , 具有各區、縣(市)戶籍的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醫保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 。靈活就業人員可以自主選擇參加職工醫?;蛘叱青l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
【紹興市居民醫保 紹興職工醫保參保征繳常見問答】Q3:單位職工如何申請辦理職工醫保參保?
答:由用人單位統一申請辦理,不需要職工本人單獨申請辦理 。
Q4:參加職工醫保后,待遇何時開啟?
答: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中斷三個月以后恢復參保的 , 次次月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

靈活就業人員在統籌區內首次參保,自辦理參保登記的第二個自然月起享受職工醫保待遇;中斷3個月后續保的,自繳費月起的第三個自然月開始享受職工醫保待遇;中斷3個月內續保的 , 醫療保險待遇從續保次月起享受 。
Q5:已參加了職工醫保,能同時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嗎?
答:不能 。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在同一時期內只能參加一種基本醫療保險,但可按規定轉換不同的險種,轉換前已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不予退還 。
Q6:已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員 , 能同時參加職工醫保嗎?是否能同時享受兩種待遇?
答:不能 。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在同一時期內只能參加一種基本醫療保險,但可按規定轉為職工醫保 , 轉換前已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不予退還 。參保人員轉為職工醫保且正常繳費的,自享受職工醫保待遇之日起不再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
Q7:未就業人員可以參?;踞t療保險嗎?
答:可以 。符合我市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各區、縣(市)行政區域內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具有各區、縣(市)戶籍的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醫保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自主選擇參加職工醫?;蛘叱青l居民醫保 。

Q8:未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保到哪里申請辦理?
答:可以到紹興市內醫保中心或戶籍地鄉鎮(街道)、村(社區)醫保業務窗口申請辦理 。
Q9:未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保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提供有效身份證件 。如為代辦的,則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
Q10:非本地戶籍人員可否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
答:各區、縣(市)行政區域內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或在就業地辦理就業登記人員,不受戶籍限制 , 可以按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其中在就業地辦理就業登記人員,可在就業地按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 。
Q11:城鄉居民醫保與職工醫保在繳費上有什么區別?
答:職工醫保實行按月繳費,城鄉居民醫保采取按年繳費 。兩者繳費標準、繳費時間均不一樣 。
Q12: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職工醫保,去哪兒辦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紹興市內戶籍的申請人隨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無雇工個體工商戶隨帶個體工商戶證明材料或就業中心辦理的就業登記證明,到紹興市內醫保中心或戶籍地鄉鎮(街道)醫保業務窗口、醫保通辦點申請辦理 。
Q13:參保人員死亡后 , 醫保要怎么處理?
答:可由用人單位或近親屬代為申請辦理醫保終止業務,并清算個人賬戶 。
Q14:因參保人員死亡,辦理該人員職工醫保終止手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攜帶以下資料到參保地醫保中心或所屬鄉鎮(街道)、村(社區)醫保業務窗口申請辦理:
(1)死亡人員身份證或社保(市民)卡原件;
(2)《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個人賬戶清算申請表》一式兩份;
(3)火化證明或死亡證明原件(死亡證明需醫院、民政部門、公安部門出具);
(4)死者本人或法定繼承人銀行賬戶(打入繼承人賬戶的 , 需要提供繼承相關證明);
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
Q15:如何查詢打印個人醫保參保繳費證明?
答:參保人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查詢申請辦理:
①搜索“紹興市醫療保障局官網”→點擊“浙江醫保公共服務平臺”→點擊“個人登錄”→“進入個人網廳”→“報表打印”→“個人繳費證明打印”→下載打印 。
②手機下載“浙里辦”APP→搜索“浙里醫?!薄c擊頁面中間“參保服務”→點擊“參保人員信息查詢”→選擇“查詢月份”→“查詢” 。
Q16:浙江省內醫保關系轉移、接續如何申請辦理,有哪些途徑申請辦理?
答:參保人如需申請省內醫保關系轉移、接續,應先在原參保地申請辦理醫保中斷業務,然后在轉入地醫保參保業務申請辦理成功后申請轉移、接續 。申請辦理方式有:手機下載“浙里辦”APP→搜索并進入“浙里醫?!薄皡⒈7铡薄稗D移接續辦理”模塊→選擇“轉出地”和“轉入地”并填寫本人聯系電話→確認提交 。(申請成功后可以在“醫療保障專區”的“辦事進度”模塊中查詢) 。
Q17:浙江省外醫保關系轉移、接續如何申請辦理?
答:參保人如需申請省外醫保關系轉移、接續,應先在原參保地申請辦理醫保中斷業務,然后在轉入地醫保參保業務申請辦理成功后申請轉移、接續 。參保人在原參保地開具“醫保參保(合)憑證”→轉入地(收到參保(合)憑證)核對信息后開具“聯系函”→原參保地收到“聯系函”再開具“信息表”→轉入地收到“信息表”后做醫保轉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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