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斥期與訴訟時效期區別 除斥期間與訴訟時效有哪些區別

除斥期與訴訟時效期區別 除斥期間與訴訟時效有哪些區別


二者的區別如下:
一、適用對象不同 。二、構成要件不同 。三、法律效力不同 。四、期間起算點不同 。五、期間是否可變不同 。六、法院是否可依職權主動適用不同 。
【法律依據】【除斥期與訴訟時效期區別 除斥期間與訴訟時效有哪些區別】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法律另有規定的 , 依照其規定 。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 , 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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