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 違章處理 洛陽交通違章行政復議指南

洛陽 違章處理 洛陽交通違章行政復議指南

1、申請行政復議所需材料:
【洛陽 違章處理 洛陽交通違章行政復議指南】當事人身份證明、駕駛證、行駛證、交通違法處罰決定書、提請復議的事實理由及證據 。
2、交警支隊法制科負責受理行政復議,具體受理地點為:開元大道251號(開元大道與通濟街交口)洛陽市交警支隊一樓民意警務中心行政復議受理室 。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5:00—18:30) 。
咨詢電話:63629976 。
3、自行政復議受理之日起60日內,根據當事雙方提交材料和事實依據 , 做出行政復議決定送達當事雙方 。
以上為行政復議簡易的流程,詳細內容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公安機關辦理行政復議案件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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