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入學管理須知


2023年度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入學管理須知
一、適用對象
戶籍不在中山市、目前在中山市有穩定工作、積分累計達到 30 分以上,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流動人員 。
 ?。ㄒ唬┮言謚猩絞邪燉懟豆愣【幼≈ぁ罰ê幼〉羌牽┗頡陡郯奶ň用窬幼≈ぁ?。
?。ǘ┨岢鏨昵氳納顯亂言謚猩絞薪贍繕緇岜O眨ㄅ勺ぶ猩椒種Щ梗?可在總部所在地繳納社會保險),且繳納社會保險累計滿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 。

二、申請地點
工作鎮街(上月參保地的所在鎮街)或本人、配偶的產權房屋所在鎮街的積分入學受理窗口 。
三、受理時間

【2023年度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入學管理須知】積分入學受理開始到當年4月15日結束 。
四、其他說明
 ?。ㄒ唬┥昵肴胙琶牧鞫嗽卑雌淥沒指叩徒蟹終蚪峙琶琶詮嫉鬧副曄?,可按有關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在總積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況下,根據流動人員個人素質、參保情況、居住情況的所得分數依次分別排名,如排名依然并列,則按提出申請的時間先后確定積分排位 。

 ?。ǘ┥昵肴宋痹旎蛺峁┬榧偕昵胱柿系? ,一經發現 , 不予納入積分入學管理,已取得入學資格的,取消其資格,所得積分清零,該流動人員不得再申請參加積分入學管理 。情節嚴重的 , 列入中山市社會信用體系黑名單 。
 ?。ㄈ┥昵牖秩胙У牧鞫嗽筆柿渥優敕先胙跫?未曾入讀小學(申請小學一年級)或初中(申請初中一年級) 。
 ?。ㄋ模┘品址絞劍喝胙ё芑?= 基礎分+附加分 。
 ?。ㄎ澹┥昵肴慫嶠壞鬧っ韃牧閑胗?月15日前提交,逾期不作計分 。
 ?。┙?年指2018年1月1日至受理截止日期 。
五、積分入學專欄:登錄中山教育信息港(http://www.zsedu.net)→基教→積分入學 。
六、咨詢電話 服務熱線:12345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