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市住房租賃補貼申請的住房條件是什么?


海寧市住房租賃補貼申請的住房條件是什么?
住房條件
1.申請家庭在本市無自有住房(含商鋪等非住宅用房、備案的期房、已簽定房屋拆遷或征收安置協議的期房) 。
2.申請家庭在本市未享受政策性住房(包括但不限于公租房、廉租房等) 。
【海寧市住房租賃補貼申請的住房條件是什么?】其他條件

1.主申請人目前持有有效且在本市辦理的《浙江省居住證》,主申請人提出申請,并納入積分制管理 。
2.主申請人申請時在本市連續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半年(含)以上,但已繳滿15年或已退休人員不受此限 。
3.主申請人在申請時已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且處于合同有效期內 。
4.主申請人及家庭成員需在本市共同工作、生活 。
注:在海寧工作期間獲得海寧市級部門和各鎮(街道)以上表彰的申請人 , 在積分與其他人員相同時,給予優先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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