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暫住登記申請材料 許昌暫住證辦理

許昌暫住登記申請材料 許昌暫住證辦理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的,應當主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務室或者受公安部門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申報暫住登記 。登記站應當按有關規定采集暫住登記人員信息,錄入河南省流動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免費為其制發暫住登記憑證 。
暫住登記申請材料

1、申請人《居民身份證》;
2、租房合同或租賃協議;
3、房主《居民身份證》;
【許昌暫住登記申請材料 許昌暫住證辦理】4、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或購房合同;
5、出租房屋備案憑證(非必須)

居住證申辦
公民辦理暫住登記滿半年以上,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憑暫住登記憑證向登記站申領居住證 。

公民申領居住證應當向登記站提交申領人居民身份證(申領人未辦理身份證的,需提交符合居民身份證采集標準的本人數碼相片)和暫住登記憑證,并根據情況提供以下材料:
(一)合法穩定就業證明 。包括以下材料之一: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
(二)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包括以下材料之一:房屋租賃合同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
(三)就讀證明 。包括以下材料之一: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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