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異地繳存職工如何在東莞開具繳存證明?


》》》公積金異地繳存職工如何在東莞開具繳存證明?
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 , 向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時 , 要如何開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下稱“異地貸款繳存使用證明”)呢?
【公積金異地繳存職工如何在東莞開具繳存證明?】溫馨提示:

《職工繳存證明》《異地貸款繳存使用證明》和《貸款結清證明》等3項個人證明事項已整合成《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個人信息表》(下稱《個人信息表》) 。
一、亮碼可辦
申請人可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小程序”自行申請開具《個人信息表》,無需提供任何材料 。登錄小程序并點擊“服務-業務辦理電子碼-信息表申請”,提交后完成人臉識別核驗即可生成“電子碼”(申請當天24點自動失效) 。

在我中心駐東莞市民服務中心和石龍、常平、塘廈、虎門、松山湖、水鄉、濱海灣政務服務中心公積金窗口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時,向窗口工作人員出示“電子碼” , 工作人員即可在線查驗《異地貸款繳存使用證明》 。

二、跨省通辦
可到我中心駐東莞市民服務中心和石龍、常平、塘廈、虎門政務服務中心的“跨省通辦”專窗或松山湖、水鄉、濱海灣政務服務中心的公積金窗口提出代辦出具《異地貸款繳存使用證明》申請,我中心將履行代辦職能 。
辦理材料:①《“跨省通辦”業務辦理申請表》;②職工身份證件原件;③繳存地中心所要求的相關材料 。
三、繳存地辦理
申請人聯系本人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開具《異地貸款繳存使用證明》的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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