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鹽縣中考政策 2024年海鹽縣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


2024年海鹽縣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
一、報考事項
(一)報考條件
中考報考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海鹽縣學籍(以電子學籍為準 , 下同)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具有海鹽縣戶籍但在海鹽縣縣外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3.具有海鹽縣戶籍的往屆初中畢業生 。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各類高中(含中等職業教育)的在校生、畢業生;
(2)應屆初中畢業生之外的初中在校生;
(3)無初中學籍的學生 。
(二)報考規定
1.所有初中畢業生均需在統一的招生系統中報名并參加中考 。
2.中考報名原則上按照“學籍在哪里就在哪里報考”的要求進行,允許跨區域就讀的學生選擇回戶籍地報名參加中考 。初中畢業生參加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按照“在哪里報考就在哪里錄取”的原則進行,一旦完成中考報名則不得更改 。
3.回海鹽縣報考的學生均須填寫《回戶籍地報考申請表,出具戶籍等有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經學籍所在地學校和教育考試部門、戶籍地報名學校和教育考試部門審核后才能報考 。
二、考試時間
(一)體育與健康科目測試
測試日期為2024年4月中下旬,具體考試日期根據天氣情況提前一周通知 。游泳項目測試在其他項目測試前后的周末進行 。
(二)科學實驗操作考查
考查日期為2024年5月13日—17日 。
(三)文化科目考試
考試日期為6月22日—23日,詳細時間安排如下:
海鹽縣中考政策 2024年海鹽縣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

文章插圖
圖源:海鹽教育
三、綜合素質評價
(一)各初中學校要根據《嘉興市初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試行)》(嘉教基〔2015〕111號)和《關于進一步完善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的補充意見》(嘉教基〔2018〕30號)文件要求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并及時完成九年級第二學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為A、B等第的學生名單需公示并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 。公示結束后,各校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報縣教育局 。
(二)各學校要進一步完善初中學生成長檔案,根據本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 , 認真做好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同時要進一步完善公示、復議等制度,學生對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及時按照本校的復議流程做好復議工作 , 并將結果報縣教育局 。
(三)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等第折算成分數(滿分值20分)計入中考總分 。各高中學校應在新生報到后,向生源學校調取初中學生成長檔案,并以此為基礎建立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
四、中考加分
中考加分參照《2024年嘉興市本級高中段學校招生加分實施細則》 , 結合本縣實際 , 制定《2024年海鹽縣高中段學校招生加分實施細則》 。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工作統籌
縣教育局成立中考與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加強對考試招生工作的領導 ??h教育局由基礎教育科牽頭,負責制訂考試招生總體方案,組織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招生考試中心負責考試報名,考試組織 , 考試過程協調、指導與督查,閱卷組織 , 考試成績發布,高中錄取等工作;教育研究中心負責閱卷工作、考試科目試卷分析和評價等工作;教育保障中心負責實驗操作考查工作和考試后勤保障 。
(二)加強考試管理
按照國家教育考試要求,重視安全保密工作,加大政策宣傳,精心謀劃、周密安排,規范考試組織程序 。要完善安全保密規章制度,認真做好試卷運送、保管工作,確保試題試卷安全 。要落實考試工作人員職責,加強對考試工作人員的警示教育和業務培訓 。要規范標準化考點建設,考場設施設備完好,考試均在標準化考場進行 。要加強考場巡視巡查,嚴肅考風考紀,維持正常的考場秩序,及時處置和報告考試過程中出現的突發偶發事件 。要采取切實措施,加強評卷管理,確保評分客觀公正,評卷過程安全、結果準確 。
(三)加強教學管理
各初中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加強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的通知》精神,嚴格按照義務教育課程標準進行教學,不得違反規定提前結束初中畢業年級課程或擅自刪減教學內容,不得亂編濫印各種形式的復習資料 , 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組織學生參加中考 。要統籌做好初中畢業年級教學和復習迎考工作 , 確保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
(四)規范宣傳工作
各初中學校要牢固樹立考試招生工作“只有規定動作,沒有自選動作”的意識,嚴格按照上級政策進行宣傳和解讀;要建立考試招生宣傳工作包班責任制 , 對進行錯誤宣傳、擅自曲解政策精神的責任人要予以嚴肅追責 。
(五)嚴肅執紀問責
【海鹽縣中考政策 2024年海鹽縣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 , 狠抓考試組織管理和考風考紀建設 , 營造風清氣正的考試環境 。嚴格實行招生考試責任追究制度 , 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造成嚴重后果的,堅決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和有關領導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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