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戶蘇州的條件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蘇州的條件

落戶蘇州的條件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蘇州的條件


第一類:由蘇州公安機關受理的
1、在市區個人投資實收資本人民幣100萬元以上,并合法經營3年以上,或近3年累計納稅人民幣20萬元以上,按規定參加社保3年以上,并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員;2、購買市區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 , 取得房屋所有權證3年以上 , 且被單位合法聘錄用3年以上,按規定參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穩定經濟收入的;3、購買市區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權證3年以上,在市區經商、興辦企業3年以上,近3年累計納稅5萬元以上 , 按規定參加社保3年以上;4、投靠父親或母親的未成年子女;5、結婚后需投靠的外市無業城鎮或農村配偶;6、需投靠子女的城鎮退休(無業)父母或農村男60周歲、女50周歲以上的父母;7符合準入遷移后的人員申請父母投靠的 , 需自遷入后滿5年以上方可提出投靠子女申請遷移,且遷入后人均住房面積和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蘇州市最低標準 。
【落戶蘇州的條件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蘇州的條件】
第二類:通過蘇州市或縣級市人事局受理
1、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2、在國外、境外取得學位的留學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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