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能否享受失業保險金?

信陽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能否享受失業保險金?

按規定,所在單位和本人參加失業保險滿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 , 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
這里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包括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 。因此,如果和原單位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就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 , 并且不受申領期限限制 。
【信陽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能否享受失業保險金?】
拓展信息:
信陽申領失業保險金會影響就業嗎?
領取失業保險金對以后找工作是沒有任何影響的 。
失業保險金是單位和個人履行繳納失業保險費義務后勞動者失業時享受的一項保障生活的基本權利 。
在個人事業發展困難時期 , 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既是行使正當權利,也是一種自我救助方式,不是什么丟人的事 。并且,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4號)規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不得要求失業人員轉移檔案、不得將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情況記入職工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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