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太原市辦理殘疾人證需要多長時間?


外省人員在太原市辦理殘疾人證需要多長時間?
辦理時限要求:受理時限要求經常居住地縣級殘聯在申請材料收齊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指定的殘疾評定機構名稱告知申請人 。
錄入系統并公示時限:經常居住地縣級殘聯收到指定殘疾評定機構出具的評定結論10個工作日內錄入系統并完成公示 。

審核制發證時限:戶籍地縣級殘聯收到經常居住地殘聯提交的申請人相關材料后,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打印制作殘疾人證并寄出 。
殘疾人換證后舊證如何處理?
辦理殘疾人證換領、遷移、注銷、殘疾類別/等級變更時,舊證由經常居住地縣(市、區)殘聯收回并保管,自收回之日起滿一年后統一銷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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