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無犯罪記錄證明 宜昌無犯罪記錄證明辦理指南

宜昌市無犯罪記錄證明 宜昌無犯罪記錄證明辦理指南

受理條件:
個人因辦理出國(境)事務需要 , 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關于從事特定職業、擔任特殊崗位以及資質、資格注冊或執業、升學、考試等以無犯罪記錄為前提的,可以向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 。
辦理時限:
公安派出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 。因被證明人曾被司法機關采取過刑事強制措施、不能排除有犯罪記錄嫌疑、需進一步進行調查核實的 , 可延長至15個工作日,并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需向異地相關部門核查的,核查時間不計算在上述期限內 。

申報材料
1.《無犯罪記錄證明申請書》(必須)【點擊下載】
2.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必須)
3.申報證明材料(必須)
收費標準:免費
申報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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