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殘疾人保障政策 濟寧市殘疾人保障辦法


濟寧殘疾保障
1.殘疾人證政策解讀 。
政策支持范圍:機關及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社會組織
所需申辦材料: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或者鄉鎮(街道)殘聯提出辦證申請 , 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和3張兩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證件照片 。申請智力、精神類殘疾人證和未成年人申請殘疾人證的,須同時提供法定監護人的證明材料 。
具體辦理流程:
①申請:申請人持有效材料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殘聯(社發局)提出申請,并按照本地工作流程進行辦理 。

②網上申請:山東省戶口居民可通過山東省殘疾人服務網、“愛山東”APP等平臺自助提交殘疾人證新辦證、變更、掛失、換證、遷出、注銷等申請 。(附:殘疾人證網上申請操作說明) 。
③到期換證:殘疾人證有效期十年 。距有效期滿三個月內,持證人應向批準殘聯申請換證,同時將原殘疾人證交回 。逾期未更換的,批準殘聯于次月凍結 。
④全省通辦:山東省內戶口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申請人可向經常居住地殘聯提出申請,由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委托經常居住地殘聯進行殘疾評定 , 并根據殘疾評定結論核發殘疾人證 。
責任單位:濟寧市殘疾人聯合會

責任科室:市殘聯組織聯絡維權部
聯系電話:2253871
2.用人單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獎勵 。用人單位每超過規定比例安排一名殘疾人就業,獎勵用人單位8000元 。
政策支持范圍:本市行政區域內,依照《山東省殘疾人就業辦法》應當履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法律責任的用人單位,且同時符合①按規定開展了殘疾人就業年審 , 經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審核認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超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且超比例部分實際安排就業的殘疾人數超出1人(含1人)的非財政撥款單位(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集中安排殘疾人就業單位不享超比例獎勵);②安排就業的殘疾人職工應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 , 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③依法與殘疾人職工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為其足額繳納社會保險,支付殘疾人職工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⑤殘疾人職工有具體的工作崗位且實際在崗 。

所需申領材料:①《濟寧市用人單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獎勵申請表》;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③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發放單、社會保險繳納清單等 。
具體辦理流程:①符合獎勵條件的用人單位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所在各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上年度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獎勵材料 。符合獎勵條件的用人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未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 。②各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對用人單位申請超比例獎勵的申報材料進行受理審核,并將審核結果報同級殘聯審批 。③殘聯對本轄區內審批通過的用人單位超比例獎勵情況進行公示 。④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將獎勵資金撥付給用人單位 。
責任單位:濟寧市殘疾人聯合會
責任科室:濟寧市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
聯系電話:7816000 7816060
來源:濟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濟寧殘疾人保障政策 濟寧市殘疾人保障辦法】https://jnfgw.jining.gov.cn/col/col71813/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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