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國留學人員怎么辦理回津落戶 留學生落戶天津如何自己辦理


出國留學返津落戶:
(一)辦理條件:
1、原為我市戶口,遷出后在外地注銷的留學回國人員;
2、未在國外入籍或定居;
3、在津具有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產權住房 。
符合以上條件可以申請在津恢復戶口(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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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需材料:
1.書面申請;
2.申請人有效中國護照或其他中國出入境證件;
3.國外取得的畢業證書 ,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能夠證實原為我市戶口、后在外地注銷的證明材料;(能夠系統查詢的免予提交);
5.本人未取得外國永久居留權或者未加入外國籍的聲明;
6.房屋產權證明;
7.房主、戶主同意落戶聲明;
8.能夠證實房主與落戶人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能夠系統查詢的免予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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