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小客車普通指標切換新能源指標 北京新能源小客車指標配置方式一覽


配置方式
申請人提交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申請的,該申請經審核通過后,按照一定規則進行先后排序,輪候取得配置指標 。
當年的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額度用盡后,經審核通過但未取得指標的申請將繼續輪候,等待下一年度指標配額確定后,仍按照輪候的先后次序繼續配置 。
輪候先后次序的確定,以“輪候時間”的早晚為準 , “輪候時間”的確定規則如下:

1.新申請且審核通過的,“輪候時間”按申請時間計算;
【例如:申請人2021年2月7日22時16分42秒844毫秒提交申請,2021年4月8日審核通過,那么輪候時間為:2021年02月07日22︰16︰42.844】
2.重新申請且審核通過的,“輪候時間”按重新申請時間計算(即不再保留原輪候次序) 。重新申請的情形包括:審核未通過后再次申請、中簽棄號后再次申請、申請人主動取消后再次申請;

【例如:申請人2021年1月7日22時16分42秒844毫秒提交申請,因故申請取消后于2021年2月20日16時22分37秒106毫秒重新提交申請,2021年4月8日審核通過,那么輪候時間為:2021年02月20日16︰22︰37.106】
注:個人修改注冊賬戶信息中的姓名、證件號碼時,已填報的個人小客車配置指標申請會由系統自動取消 。處于“審核通過”狀態下的個人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申請,因上述修改注冊賬戶信息導致自動取消的,重新申請并審核通過后,“輪候時間”不變 。

3.輪候新能源小客車指標的個人,在參與家庭申報后,其以個人身份申請新能源小客車指標的輪候時間將不再保留(即不再保留原輪候次序) 。若取消家庭申報,再以個人身份重新申請新能源小客車指標的,輪候時間按重新申請時間計算 。
4.新申請審核未通過但復核通過的、重新申請審核未通過但復核通過的,“輪候時間”按申請時間計算;
【例如:申請人2021年2月7日22時16分42秒844毫秒提交申請,2021年4月8日審核未通過,2021年5月24日復核通過,那么輪候時間為:2021年02月07日22︰16︰42.844】
5.延期審核通過的、延期審核未通過但復核通過的、在審核通過狀態下變更申請信息且再次審核通過的 , “輪候時間”不變;
【例如:申請人2021年2月7日22時16分42秒844毫秒提交申請 , 2021年4月8日審核通過 。經延期審核后,2022年4月8日再次審核通過(或審核未通過,但復核通過的),那么輪候時間為:2021年02月07日22︰16︰42.844】
【北京市小客車普通指標切換新能源指標 北京新能源小客車指標配置方式一覽】【例如:申請人2021年2月7日22時16分42秒844毫秒提交申請 , 2021年4月8日審核通過 。2021年8月20日在審核通過狀態下重新申請,2021年11月8日再次審核通過,那么輪候時間為:2021年02月07日22︰16︰4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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