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工傷傷殘鑒定中心 濟寧工傷勞動能力復查鑒定指南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一、受理條件
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 , 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
二、申請材料
現場辦理:
1.《濟寧市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
2.能證明傷情發生變化的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悸殬I病的職工,應當提供有效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存在精神障礙的應當提供有效的精神病診斷證明及相關治療材料 。

三、辦事流程
現場辦理:
1.材料受理: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攜帶申請材料到市人社綜合服務大廳申請,工作人員現場即時受理 。
2.審核:工作人員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發放收訖告知書;審核不通過的 , 告知原因 , 發放補訖告知書 。【濟寧工傷傷殘鑒定中心 濟寧工傷勞動能力復查鑒定指南】

3.現場鑒定:鑒定人員根據網站公布的鑒定時間和地點參加勞動能力現場鑒定(鑒定時間和地點提前3-5個工作日在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公布) 。
4.結論送達 。自作出鑒定結論之日起20日內用人單位攜帶蓋有公章的送達回證到市人社綜合服務中心領取結論通知書;工傷職工個人領取的需攜帶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領取 。
四、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收費
五、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材料齊全、手續完備的 , 60日辦結 。(傷情復雜的90日辦結) 。
承諾時限:材料齊全、手續完備的,28個工作日辦結 。(傷情復雜的45個工作日) 。
六、聯系電話
咨詢電話:0537-2937902
監督電話:0537-2937313
七、辦理地點
現場辦理地點:濟寧市北湖省級旅游度假區圣賢路7號濟寧市政務服務中心1樓人社綜合專區B101-106號窗口;濟寧市北湖省級旅游度假區京杭路30號濟寧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人社綜合服務大廳C115室 。
八、工作表單及附件
《濟寧市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基本信息)》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復查鑒定申請工作表單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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