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特困供養認定條例 2024宜昌困難職工救助標準


2024宜昌困難職工救助標準
一、建檔困難職工幫扶救助標準
1.生活救助 。
深度、相對困難職工每戶每年分別不超過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2個月、10個月之和 。
2.醫療救助 。
根據困難職工醫療醫藥費支出和幫扶資金籌集情況,按照不超過個人自費醫藥費一定比例救助 , 一般每戶每年不超過2萬元 。

3.助學救助 。
對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學生助學,每生每年不超過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0個月之和;對高中、中職的學生助學,每生每年不超過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標準6個月之和 。
對符合條件的建檔困難職工家庭,重點實施一項救助,也可實施多項救助 。
二、困難職工臨時救助
【宜昌市特困供養認定條例 2024宜昌困難職工救助標準】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限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災害或突發意外等情況,造成家庭臨時生活困難而又不符合困難職工建檔條件的職工,實施臨時救助,每人每年不超過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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