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華僑、港澳同胞定居入戶辦理指南

南陽華僑、港澳同胞定居入戶辦理指南

華僑、港澳同胞定居入戶
一、辦理材料
 ?。ㄒ唬┒曰仍諼沂《ň擁?nbsp;, 定居地的公安派出所憑省公安廳簽發的《華僑回國定居證》辦理入戶手續 。
 ?。ǘ┒蘊ㄍ逋諼沂《ň擁?,定緭碡的公安派出所凭省公安厅签发的《台胞定居证♀C燉砣牖?。

 ?。ㄈ┒愿郯耐諼沂《ň擁?,定居地的派出所憑省公安廳簽發的《港澳同胞回鄉證》辦理入戶 。
 ?。ㄋ模┒ň擁毓才沙鏊災っ韃牧掀肴母璧背“燉砣牖中?簽發《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
二、辦理步驟
1、派出所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核實,材料齊全的立即核準 。
2、經核準辦理的,戶主須持申報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在60日內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辦理 。逾期未辦理的應當重新提交申請 。
三、辦理地點
附:南陽市各區縣派出所
四、辦結時限及費用
【南陽華僑、港澳同胞定居入戶辦理指南】25個工作日,不收費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