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機動車車架及發動機變更登記辦理流程


溫州機動車變更登記到車管所辦理流程
【溫州機動車車架及發動機變更登記辦理流程】第一步:到車管所查驗崗查驗車輛并預錄信息;
第二步:業務大廳排隊取號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資料;
第三步:到繳費窗口繳費相關費用;

第四步:到發放牌證窗口領取牌證 。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五條、第九條一、七、八、九項規定,有以下情形的不予以辦理:

1、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2、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 , 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另有規定的除外;

3、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4、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
5、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6、機動車屬于被盜搶的 。更換發動機及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后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未按照規定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
7、進口機動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校車、中型以上載客汽車的請到市車管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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