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東莞市普通住房價格標準的通知


各園區、鎮街住房城鄉建設局(城市建設局)、財政分局,國家稅務總局東莞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務局、各鎮街稅務分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普通住房的優惠政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對我市2024年普通住房價格標準進行第一次調整 。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根據各園區、鎮街普通住房2023年下半年平均交易價格情況,按照單套住房建筑面積計算,我市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實際成交價格按園區、鎮街劃分為四類標準:
一類標準:南城街道、松山湖高新區、東城街道、濱海灣新區、莞城街道,價格標準為低于42762元/平方米(含本數);

二類標準:長安鎮、大朗鎮、虎門鎮、塘廈鎮、萬江街道、鳳崗鎮、寮步鎮、厚街鎮、大嶺山鎮,價格標準為低于33981元/平方米(含本數);

三類標準:黃江鎮、高埗鎮、道滘鎮、沙田鎮、清溪鎮,價格標準為低于26678元/平方米(含本數);
四類標準:茶山鎮、石龍鎮、樟木頭鎮、石碣鎮、東坑鎮、望牛墩鎮、麻涌鎮、橫瀝鎮、常平鎮、洪梅鎮、中堂鎮、橋頭鎮、企石鎮、石排鎮、謝崗鎮 , 價格標準為低于20471元/平方米(含本數) 。
【關于調整東莞市普通住房價格標準的通知】三、本標準自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在全市范圍內統一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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