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交通違章罰款繳納時間和滯納金收取時間


1.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 , 到指定的銀行或通過“交管12123APP”等便民途徑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 , 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金額不超過罰款本金 。

【廣州交通違章罰款繳納時間和滯納金收取時間】2.被粘貼《違停告知單》或被電子警察拍攝的 , 應當在30日內到交警大隊或通過便民途徑進行處理,未處理前不會產生滯納金;接受處理后的滯納金問題本知識點第1項已明確 。
3.民警路面執法開具《強制措施憑證》扣留車輛或證據,或是開具《違法處理通知書》的,請按上述法律文書載明的要求,在15日內到相應的交警大隊接受處理,未接受處理前不會產生滯納金;接受處理并作出處罰決定后的滯納金問題本知識點第1項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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