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有什么區別?

南陽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有什么區別?

失業保險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 。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
失業補助金
根據河南省人社廳印發的《失業補助金政策與申領方式告知書》 , 申領人員范圍為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期間處于失業狀態的以下兩類人員:
【南陽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有什么區別?】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即: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參保失業人員 。
這兩類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
補貼標準的區別
失業補助金
失業補助金標準分段計算:
累計繳費2年以上的(含2年)參保失業人員,按照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執行;
累計繳費1年以上(含1年)不足2年的,按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60%執行;
參加失業保險不足1年、或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按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50%執行 。
辦理期限最長可延至2021年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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