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 濟南高層次人才生活補貼申請對象


濟南高層次人才生活補貼申請對象
(一) 從市外引進,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 “市委人才辦”)認定的 A、B、C、D 類高層次人才;
(二) 駐濟高校新引進的全球 TOP200高校畢業的博士研究生;
(三) 駐濟科研院所、醫療機構和市屬及各區 (含代管鎮、街道的功能區管理機構,下同)縣事業單位新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濟南市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 濟南高層次人才生活補貼申請對象】
(四) 駐濟企業新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 。
申報條件:
1.從市外引進,經市委人才辦認定的A、B、C、D類高層次人才應符合下列條件:

(1)人才家庭(含申請人、配偶及未滿18周歲子女)在濟無自有住房;
(2)在濟實際租房居住 。
人才家庭自有住房是指:擁有合法產權的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已辦理網簽備案的住房;已簽訂拆遷安置協議但未回遷的住房;已參加房改審批但未登記確權的住房;已享受貨幣拆遷政策未滿3年的住房;其他實際取得的住房 。

2.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應符合下列條件:
(1)首次提報至區縣時,畢業時間不超過3年;
(2)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并在濟正常繳納社會保險 。
高層次人才生活補貼與人才公寓、購房補貼、租賃住房補貼、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同時享受 。已申請并享受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政策的,不再享受生活補貼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