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水縣畢業生學費補償資格申請指南


鹽城響水縣畢業生學費補償資格申請:
一、資格確立:
符合學費補償規定的高校畢業生 , 應于就業之日起18個月內申請確立學費補償資格 。
在江蘇省學生資助系統(點擊進入)填寫相關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并打印《江蘇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補償資格申請審批表》,本人簽字確認 。【響水縣畢業生學費補償資格申請指南】

二、準備材料:

1、勞動(聘用)合同(任命或選派文件)復印件;
2、本人最終學歷畢業證書復印件;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
4、本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5、就業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正本復印件;

6、就業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五證合一)復印件;
7、畢業生在讀期間學費收據或《高等學校畢業生實際繳納學費證明》原件 。
備注:畢業生提供的勞動(聘用)合同書(任命或選派文件)、社保繳費證明、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中的單位名稱必須完全一致,沒有單位名稱或單位名稱不一致的證明材料無效 。
三、資格申請:
學費補償資格審核通過的畢業生 , 就業單位發生變動且變動后仍符合學費補償規定的 , 則應于變動后3個月內向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交變動申請 。材料和審核要求參照初次資格申請審核執行 。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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